关于提高我国保险保障水平的思考(上)
保险通过风险的聚集与分散,实现保险产品最基本的功能——提供保险保障。我国保险产品在保障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储蓄功能和投资功能。那么,站在国际视野,我国保险保障水平能否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文通过对比我国与世界主要国家在保险深度上的差距,分析我国非寿险、寿险的保障状况,提出科学发展绿色保险的具体建议。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逐渐融入生活中的各个领域,保费收入逐年上升、保险深度日渐加深,如果将我国保险业放在国际大环境中,我国的保险保障水平又如何呢?本文所说的保险保障水平,是指保险通过风险的聚集与分散而实现其保障功能所覆盖的程度,未涵盖保险附加的储蓄与投资功能。
我国保险总体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状况
按照保险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保费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GDP)成正向发展关系。在保险费收入与GDP的具体关系上,通常用保险深度来衡量保费占GDP的百分比。2009年,全球平均保险深度为7,即每100元GDP中保险费的贡献平均占7元。如果我国保险深度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按照2009年GDP总量47360亿美元计算,我国保险费收入应当达到3315亿美元,但实际上当年我国保费收入仅为1630亿美元,保险深度为3.4,不及全球平均值的一半。对比GDP前10位的国家,在前7位的国家中,除我国外,其余保险深度均已达到或超过平均水平。在同世界其他国家的比较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业的水平尚未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状况相协调。
过去10年,世界平均保险深度均在7以上,2003年甚至达到8.06。我们暂且以7作为目标保险深度,并假设未来我国GDP和保费都按照现有速度持续增长,即GDP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后实际增长率为8.5%,保险费实际年增长率为14.6%,再有n年我国保险深度可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据此列出如下公式:
3.4×(1+保费增速)n/(1+GDP增速)n= 7
计算得n= 13.2,
即如果保持现有的增长速度,我国保险深度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仍需要13年。
虽然从增长速率角度分析,同全球2/3的国家一样,我国保险的发展速度超过总体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但是分析绝对数水平,即使保持现有的高速增长,依然需要到2022年,我国才能实现这10年内最低的世界保险深度。
我国保险业为社会提供的保险保障状况
保险按照保障范围分为寿险和非寿险两类。非寿险包含财产保险、健康险和意外险,属于纯保障型险种,保险期限短、保障性强,充分体现出保险低保费、高保额的特点。但寿险就保险功能而言则不尽相同,定期寿险完全体现保险保障功能;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必然发生给付,保费中有一大部分的现金价值,是保险储蓄功能的体现;新型人寿保险(分红保险、投资连结型保险和万能保险)则在保障功能、储蓄功能的基础上又附加了投资功能。因此,统计寿险发挥保障功能的保费水平时,要在现有保费水平上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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