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行“五险合一”,江苏省的“五险合一”政策
社会保险由原来的三项增加到五项。具体是这样的:人社部15日公布了新修改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在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会保险,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新增加的两项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16日告诉记者,江苏省几年前就开始推行五险合一,下一步的重点将是督促各地加大推进力度,而新《草案》影响最大的应该是,灵活就业人员以后也要实行五险合一。这在社保史上也是一大进步。
按照目前的社会保险政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和生育保险则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费。为此,工伤和生育保险一直只对用人单位征收。江苏省人社厅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陈汝军表示,如果新《草案》对灵活就业人员也实行五险合一,相关部门应该会在下一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根据江苏省公布的去年底全省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发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21.82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48.2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53.7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205.5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086.44万人。也就是说,养老、医疗两项保险的参保人员最多,而生育、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相对较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灵活就业人员没有进入生育和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
但灵活就业人员中,不少是易发生工伤的农民工,以及城市低收入群体,一旦这些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丧失工作能力,极易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江苏南通在国内率先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费按每人每月10元与社会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同步缴纳。
江苏作为社会保险发展较快的省份,很多地区已经探索让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职工一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南京从去年10月起,将全市30万已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保险费用从医保基金中列支,个人不再另行缴费。苏州也通过医保基金转移支付的方式,让市区7万多灵活就业人员免费享受生育保险。这对于江苏的社保是一个大的进步,对于全国其他地区来说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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