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课程第八课保险合同条款细节,保险合同知多少
谈一谈
通过前面几课的学习,你应该已经对保险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也知道了自己应该投保哪些险种。接下来,在正式投保前的最后一步自然而然就是选择产品了。在同一险种之下,各大保险公司推出了许许多多的保险产品,投保人又该如何选择呢?以重大疾病险为例,某保险公司提供了两种重疾险产品。其一,30岁投保人投保10万元该重疾险,年缴保费8700元,共交20年。另一种产品则只需相同投保人缴费10年,年缴6500元。从以上信息,我们能判断第二款产品优于第一款吗?
当然不能。保险合同在规定保险费的同时,也罗列了保险金额,免责条款,免责期等等其他具体条款,投保人也不能只靠保险费用的多少决定该购买哪款产品。以上段提到的两款重疾险为例,前一款在出险后给付基本保额的300%,即30万,而后一款只给付基本保额的100%,即10万,至于应该投保哪一款产品还取决于个人的实际需求。保险课程的最后一课将教你如何读懂保险条款并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学一学
保险合同的条款往往非常冗长复杂,而且随着险种的不同,具体条款也会不同。比如,重大疾病险的合同就会对该款产品涵盖的重疾种类进行详细阐述,且每一种重疾必须满足一定的医疗临床条件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于篇幅限制,在本课的“学一学”部分,我们只会就一些常见保险条款进行介绍。
保险金额:保险合同双方认可的保险标的物的投保价值,也是保险人于保险事故发生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责任免除: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保险人对某些风险造成的损失补偿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主险 vs. 附加险:附加险是指附加在基本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供投保者自愿选择是否购买。相比于基本险,附加险保费低廉且保障内容丰富,有些保险产品的附加险对主险中的责任免除进行了补充。但是投保人需注意,附加险不可以单独投资,主险一旦失效,附加险也同时失效。
免赔额/赔偿限额:若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高于免赔额,且低于赔偿限额,保险公司才会予以理赔。投保人应该选择免赔额低且赔偿限额高的产品。
犹豫期:在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10天内,可以解除保险合同而无需损失保费,仅需负担30元左右的成本费。如果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在保险公司进行了免费的体检,则要扣除相应的体检费。对于投资连结保险,若在犹豫期内,因独立账户资产价值发生变化,则保险公司只能扣减投保人资产价值减少的部分以及变现资产的费用,而不得扣减销售保单所发生的佣金和管理费。
免责期:健康险的道德风险问题比较严重,可能有人恶意投保换取保费。为防止已患病的被保险人投保,健康险往往规定90天至一年的观察期,如果被保险人在观察期内因疾病支出医疗费,保险人概不负责。对于投保人来讲,若在免责期内患病无法获得保险金,因此投保人应选择免责期短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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