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医保费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个人缴纳医保费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问: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于每年7月1日起调整。
问:个人缴纳养老、医保费选择什么缴费方式?
答:个人缴纳养老、医保费可选择按月、季、半年、年的缴费方式预缴。
问:选择按年缴费方式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社保费缴费年度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不同于自然年度1月至12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应在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内缴费,不得逾期,否则视为跨年度缴纳,需加征利息。医疗保险费应于每年7月1日至24日间到徽商银行缴纳。
p>问:选择按半年缴费方式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答:养老保险费在上、下半年中任何月份均可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则必须在每年1月和7月的1日至24日间缴纳,否则会影响医疗待遇享受。
问:选择按季度缴费方式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养老保险费在每季度中任何月份均可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则必须在每季度首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1日至24日间缴纳,否则会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问:个人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到什么地方缴费?
答:个人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于次月1日至24日,持《个人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申报表》到合肥市徽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徽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窗口给参保个人出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卡》,并记载个人缴费情况。
问:个人再次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是否需要再办手续?
答:个人再次缴纳养老保险费需先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后再到市徽商银行缴费;个人再次缴纳医疗保险费不需办理申报手续,到期后直接去徽商银行缴费。
问:个人到哪里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答: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可到合肥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办理(地址:庐江路130号,市劳动保障局原大楼一楼,联系电话2627697);也可到户口所在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部门办理。
问:我以前参加过工作,单位也给我缴过社会保险,现在失业在家,如何办理个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手续?
答:如果您现在是合肥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口,可以先到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再到户口所在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证,然后携带失业证和身份证到市劳动保障局原大楼一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接续社会保险,也可在户口所在区劳动事务代理部门接续社会保险。
如果不办理失业证,您也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办理社会保险。可在每月1日至24日之间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彩照两张,到市劳动保障局原大楼一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办理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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