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别保险中的隐瞒免责条款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以及风险认识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老百姓通过购买保险来规避身边的风险,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但由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对保险内容和详细条款的理解不同,使得保险合同纠纷时有发生。那么,如何识别其中的陷阱?怎样才能做到万无一失呢?
作为阿里巴巴集团主要创始人之一的中国企业家马云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上当不是因为别人太狡猾,而是自己太贪,是因为自己才会上当。”其实,在保险销售中很多的陷阱也都源于我们不理智的贪念。我们一起来看看保险销售中所谓的陷阱:
陷阱1:夸大投资预期年化收益
保险代理人根据所签保单获取佣金,部分代理人为了短期利益不惜夸大预期年化收益率。比如分红险,一般宣传资料上提供的个人账户价值利益演示是根据保监会规定按低、中、高三种结算预期年化利率给出的。低档结算预期年化利率代表保证预期年化收益,中高档结算预期年化利率也是有规定的。但有的代理人为提高银保产品的诱惑力,只提供高结算预期年化利率下的利益演示。其实,保监会对分红险设有最高2.5%的预定预期年化利率。如果保险资金投资预期年化收益高出预定预期年化利率,会通过分红或浮动预期年化利率分配给投保人。但由于保险公司的研发费用和成本都是从前几年的保费中扣除,所以保单生效前几年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比例有限,客户的分红自然较低。但是销售中有很多老百姓都会轻信代理人虚报的高预期年化收益而购买产品,这是因为我们都希望自己能够获得高的投资预期年化收益,却忽略了在保险投资中,客户获得的预期年化收益绝非缴纳的保费与结算预期年化利率之间的简单换算。
陷阱2:代理人隐瞒免责条款,夸大有利而隐瞒不利
由于市场的不规范,现在有些代理人以佣金为导向,忽略客户的利益,对于免责条款刻意隐瞒,夸大有利的一面。对于客户而言,往往由于不了解而相信会有完美的产品而导致作出错误的选择。一些保险代理人及代理机构在推销保险产品时,往往将保险与银行储蓄产品做简单对比,片面夸大保险投资功能并承诺“每年有不低于百分之几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其实不然,就3款主流理财型保险而言,分红险、万能险一般有最低预期年化收益保障,投连险则与股票型基金类似,没有预期年化收益保障功能。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这类保险产品时,切记不可听信销售人员的片面之词,一定要认真阅读《投保特别提示书》,并且还要明白保险的主要功能仍在于保障而不是投资。
拆招1:多咨询、多了解
对于要购买保险的老百姓来讲,必须多掌握一些保险常识,多比较几家保险公司不同的产品。对于看不懂的条款,哪怕稍有疑虑,也要向代理人提出,一方面可以明确条款内容;另一方面也可看出代理人的专业素质。此外,也可咨询金融理财师,以获取专业的意见。总之,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多咨询、多了解。
拆招2:明辨承诺是否可靠
明辨代理人承诺有效与否,要看代理人向消费者推销保险时作出的一些承诺是否可靠。如承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赔付,以及对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率的承诺等。对于这样的承诺,首先应问清楚保单上的哪个条款作出了怎样的承诺,如果代理人无法指出具体条款,就是代理人在用“空头支票”引诱你作出错误的选择;当然,如果代理人仍坚持作出承诺,那么一定要求其在合同上以附加条款的形式注明并签字,以保护保险消费者的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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