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保险万不可畏“险”不前
究其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代理保险产品曾经在到期兑付时由于收益等问题引起客户投诉,甚至有的引发媒体负面报道,带来声誉风险,因此,有的基层行便有了“畏险”、“惧代”心理,不再愿意营销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保险业务是银行中间业务增收的重要领域和主打产品,而且一直有一定数量的客户对这项产品有需求。因为怕引发纠纷或风险而不做代理保险业务,实在是“因噎废食”。基层行一定要正确看待代理保险业务引发的纠纷或风险,转变思想,科学规范营销,进而推进代理保险业务可持续发展。首要克服的是“畏险”心理,要正确看待这项业务中的风险。仔细分析因代理保险而引发的纠纷或风险,会发现主要是由于过去少数网点和员工风险提示不充分、粗放营销,甚至代理、签字等手续没有按要求办理造成的。
如果能够做到科学规范营销,认真落实营销与风险防范有关要求,规范办理各项代理手续,便不用过分担心后期会引发纠纷或风险。同时,要吸取有关事件教训,理性规范营销。对因代理保险而引发的各类纠纷或风险,既要及时有效处置、应对,做好对客户的沟通与解释工作,争取客户理解,更要从中吸取教训,严格按银监会等管理部门的规定,规范营销代理保险业务,不得允许代理保险机构有关人员驻点营销,员工对客户推介代理保险产品时,不得承诺收益水平,产品介绍和风险提示都要到位,客户签字等各项手续要认真办理到位,切不可重蹈只求数量、不重规范的“覆辙”。各级行对代理保险业务的管理也要加强,特别是对代理保险业务的产品计价,必须改变过去以业务量论英雄、不顾营销是否规范的做法。
对代理保险业务计价或奖励,必须建立在科学合规的营销行为基础之上,对不严格执行管理规定、营销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代理保险业务,一经发现,不仅要对营销网点和人员进行计价扣减,而且还要严肃处理,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早进行处置,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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