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人家庭收入低于4000元,家庭成员需拥有2个及以上成都市五城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6平方米以下,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携带户口薄、个人身份证、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当地街道办事处办理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即可。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家庭年收入40000元以下(含40000元);2、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武汉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其中申请人必须取得本市五城区正式户口三年或三年以上。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1、家庭成员的身份证;2、户口薄;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4、婚姻证明;5、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备注: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成都市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成都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2、街道办初审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区进行公示,录入、扫描资料进住房保障系统。3、区级审核区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进行审核。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4、市级审核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5、资格确认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申请家庭申购资格,出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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