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信息

住房公积金指的是我国五险一金基本保障制度中的一金,今天我们来了解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知识。贵阳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并不是可以随便就提取出来公积金的。贵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发现贵阳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这样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经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03年7月11日正式挂牌成立的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办公地址位于贵阳市毓秀路10号。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最后,我们再来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后一个职责是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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