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乡医保整合方案细则

陕西城乡医保整合方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近日,陕西省政府公布了《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城市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将合二为一,由卫生计生部门统管。那么,城乡医保整合有什么亮点?需要注意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陕西城乡医保整合方案亮点
1、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医保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就是建立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实行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全省公立医院药品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左右。
2、提高床位费手术费降低检验费
根据试点方案,将会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检验费。提高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中医治疗费。放开辅助生殖、医学美容、口腔正畸、中医推拿和中医保健(不含辨证论治)及按规定规范开设的特需病房床位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市场调节。
3、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探索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年薪标准、考核评价办法,按考核结果由同级财政兑现薪酬,与医院收入脱钩。
4、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市级统筹,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城镇职工医保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均在市、县医保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民政等行政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统一进驻医保中心,集中办公、一体化服务,建立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在经办环节的无缝衔接机制。将居民健康卡功能逐步并入社会保障卡,实行网卡合一、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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