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于情面买保险人情保单隐患多

林女士碍于情面,向朋友邓女士买了份保险,之后由于对合同有异议,要求解除保险合同。邓女士也觉得自己碍于情面,最后倒贴了数千元,帮林女士退回了大部分保险费。
四年的朋友,因一份人情保险,闹得有些不愉快。
她买了一份朋友推销的保险
8月的一个下午,在家的林女士接到做保险推销员的朋友邓女士的邀请,下午去听一个关于保险的讲座。可讲座听完,林女士并没有完全弄清楚介绍的保险产品到底有什么用,只知道每年缴纳16000元保险费,缴满5年,每年可以分红,并在被保险人年满75岁后,退还所有保险金。林女士说,朋友跟她说这个保险多好多好,加之碍于情面,她就答应了买,后来拿到合同也没仔细看。
当时林女士身上没有钱来支付保险金,于是邓女士的一个上司帮她垫付了一万元,并让她过几天补齐剩下的6000元,林女士在投保单上签字,她是投保人,她儿子是被保险人。
退保让两人变得不愉快
直到9月初,林女士听朋友说,这个保险有点扯皮,还要已成年的儿子作为被保险人必须亲自签字,保单才会生效,由于担心保单无效,对自己利益造成损失,加之有些反悔,便想解除保险合同,可此时,已经过了保险合同签收之后的10天犹豫期,若解除保险合同,只能退回缴纳保险费一定比例的钱。
但是邓女士告诉我们,林女士所购买的是一份分红型的年金保险,被保险人不签字并不影响保险的效果,并且可以补签,而且她及公司方面也明确告知过林女士需要被保险人签字,只是她没有继续追踪核实情况。尽管如此,林女士仍要求退。邓女士说:这样退款,是违反合同的,只能退回部分金额,但是她不愿意,我也想帮她多退些回来。最后,在保监会的介入下,林女士得到了退回的大部分保险费,损失了2000元。
面对这样的结局,邓女士也觉得冤枉:其实这也是我第一次卖给熟人,结果闹得这么不愉快为此,我要倒贴数千元。尽管两人都受伤,但最后互相表示了谅解。
业内人士:购买人情险有技巧
业内人士建议,市民在面对朋友推销人情保单时,有三点可供参考:
一是不要盲目签字,最好让朋友做一份计划书,把承诺落实到纸上,这样一目了然,随后可以上网查该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而验证朋友所说的是否属实。
二是如果实在推脱不掉,应把握这样一个原则:买保险期限越短越好,缴费越少越好,附加险就不要买了。
三是善用犹豫期,如果发现问题要退保,尽可能在10天内办理,否则想全额退保就很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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