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小学生医疗保险
问:我的孩子上小学,去年没有参加城镇居民的那种小学生医疗保险,请问以后是不是随时都能参加呢?再就是参加了小学生医疗保险还需不需要买商业保险公司的学平险呢?两者在享受待遇上有什么区别呢?
答:您好,根据《宜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文件及《宜昌市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所就读的学校申请办理,集中统一办理申报缴费时间为每年的8、9两个月。如果错过了统一的缴费时间,也可以补办,但也需要缴纳全年的医保费。
商业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不存在冲突,是对它的有益补充,您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是否参加商业保险。对参保有何疑问,请咨询市社会保险征收稽查处。联系电话:6737457.
同时,商业保险品种多样、待遇不一且不在我局管辖范围,难以对比。现将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告知如下:
参加城镇居民学生医保可以享受住院、大病门诊报销待遇,具体如下:
一、住院待遇:
参保居民须凭证在定点医院就医,符合入院标准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报销比例如下:
一级医院:同一保险年度内起付标准均为100元,起付标准以上甲类费用报销70%,乙类费用报销60%。
二级医院:同一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150元,起付标准以上甲类费用报销60%,乙类费用报销45%。
三级医院:同一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250元,起付标准以上甲类费用报销50%,乙类费用报销40%。
二、大病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患恶性肿瘤、帕金森氏综合症、严重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及处于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期、慢性肾功能尿毒症期可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大病门诊,大病门诊实行费用定额管理,定额内费用报销50%。
如您对此还有其它疑问,请与市医疗保险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6747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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