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起付标准、转院手续以及保险支付范围都是湖南永州跟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居民消费水平所决定的。那么湖南永州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如何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
1、首次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800元;
二级医院500元;
一级医院300元。
2、以后每次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400元;
二级医院300元;
一级医院200元。
3、首次转外住院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为1200元;
以后每次起付标准为800元。
城镇医疗保险支付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个人自负10%。大病医疗支付比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5%,个人自负5%。最高实际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个人负担。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手续
1、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医院的在本统筹地区规定的自负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5%。
2、省外医院、省内异地非联网结算医院的在本统筹地区规定的自负比例的基础上提高30%。
3、因病情紧急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转诊转院审批手续的,其发生的符合报账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本统筹地区规定的自负比例的基础上提高40%。
城镇职工住院费用补助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含特殊门诊)累计个人自负总额(全自费部分除外,全自费项目的确定以“三大目录”为准)在2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5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哪些情形不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1、自杀、自残、他伤、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服刑期间;
2、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
3、工伤、职业病的医疗和康复;
4、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费用;
5、其他违法行为导致病、伤、残的;
6、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就医的;
7、在就医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8、无正当理由超过办理时限的;
9、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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