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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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新疆电力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有效方式,是公司党组关心职工和退休人员生活、关爱员工身体健康的具体措施。
补充医疗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必要和有限的补充,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衔接。单位与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对符合规定、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给予适当的补助。
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分为基本补助金和统筹补助金。基本补助金用于补助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封顶线以下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定点药店药费等),基本补助金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累计使用。统筹补助金用于对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特殊慢性病、医疗照顾人员患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对个人自付的医疗费进行适当补助。补充医疗保险主要解决了参保人员患一般疾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不足问题和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问题。
新疆电力公司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将切实减轻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负担,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健康水平,从而不断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为建设一强三优的现代公司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公司员工以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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