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扫街遭遇车祸;为何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环卫工人被撞成植物人陈公顺在临海古城街道当了十多年的环卫工人,马上就快60周岁的他,原本在今年的12月21日,就能退休回家颐养天年,但是一个意外,改变了他的命运。
9月18日上午8点15分,陈公顺在古城街道白塔小区扫地时,突然一辆电动车开过来,把他从背后撞倒,由于落地时头着地,他当场昏迷过去。我爸爸被送到台州医院治疗,被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在医院住院23天,开颅手术也做了,该治疗的也都治疗了,但是依旧没有醒过来,连医生都告诉我可以放弃了。陈女士说,尽管如此,她依然想救救变成植物人的父亲,10月11日,她把父亲移送到了杭州武警医院。
这3个多月,我们已经花费了30多万元医疗费。陈女士告诉记者,这笔费用当中,有8.5万元是用人单位和撞她父亲的当事人提供的,当事人罗女士赔付了2.5万元,用人单位又先后借给我6万元。
但这笔钱显然是杯水车薪,依旧昏迷的父亲还躺在病床上,而每天两三千元的费用,已经把陈女士压得喘不过气来。申请工伤认定,找用人单位盖章却遭拒绝在父亲出事后半个月,陈女士来到临海市社保局领来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完申请表,便可给父亲做工伤鉴定。杭州武警医院的医生告诉我,昏迷不醒一般能鉴定为一级伤残。谁知,当陈女士拿着申请表到父亲所属的用人单位临海古城街道办事处盖章,却遭到了该单位的拒绝。街道办事处的人告诉我,赔多少钱的事情可以商量,他们也想一次性解决这件事情,而不给我盖章,也是怕我们提起诉讼。
在陈女士看来,自家条件一般,为了治疗父亲的伤病,已经花了很多钱,她希望用人单位能给她60万元的工伤补偿金,拿到补偿金,如果父亲还不能醒来,那么我们也不会再索要后续赔偿。陈女士告诉记者,陈公顺虽然当了十多年的环卫工,但始终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单位也没有给他交工伤险,这意味着,如果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古城街道办事处便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因为用人单位拒绝盖章,我曾多次到过临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但工作人员却说,无论鉴不鉴定工伤,钱都得由用人单位赔付,所以他们也只是帮忙协调。陈女士说。街道办事处:已积极协调,希望不走法律途径为何用人单位会拒绝盖章?陈女士提出的60万元赔偿金能否有着落?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联系到了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朱汝统。因为某些原因,陈公顺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险也没有交,只是缴纳了意外伤害险,但是他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之所以拒绝在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盖章,是考虑到临海市行政调解中心已出面调解,为避免走繁琐的法律途径,他们会尽快地定出一个赔偿金额。对此次事故我们相当重视,在陈公顺出事后,我们立马给了陈女士3万元,在陈公顺转到杭州时,我们又出了3万元。朱汝统表示,根据交通事故鉴定结果,肇事者负全责,我们单位只是负连带责任。尽管是工伤,但60万元的赔偿费用对我们单位而言,确实有些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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