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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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张女士委托快递公司邮寄一只价值14620元的钻戒到海南,寄出半月,朋友仍未收到。快递公司称,当事人未保价,也没标明邮寄物品,可能最高赔500元。
张女士称,前不久,朋友在网上看到一款钻戒,并委托她在北京的实体店购买邮寄。7月26日,张女士通过与公司有固定合作两年时间的港中能达速递公司快递,包裹中含有一只钻戒、饰品和两本书。怕快递员偷了钻戒,所以没有说是钻戒,也没保价。
翌日,张女士同样将钻戒的鉴定证书通过上述公司快递到海南。然而,28日朋友收到证书,却未收到26日寄出的钻戒。
此时,张女士与其朋友便开始咨询快递公司,7月底8月初时,快递公司回复她,经过多日调查,确定邮件丢失。本想悄悄地邮寄,没想到却丢失了。张女士出具了相关的发票,显示价值共计14620元。
港中能达速递公司安外片区负责人杨经理称,张女士寄出的快件确实丢失。并称,邮件已经到达海南,邮件是在进仓库分拣的那个环节丢失的,他亦称,全程有摄像头跟踪录像。目前,该公司海南分公司怀疑是一名员工偷窃,但还没有相关证据,所以不便采取进一步行动。
在这个事件中,张女士也有部分责任,她在发货时没有做出声明。不过,他也称,由于与张女士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收货员收货时并没有查看快递物品,平时他们公司都是邮寄书籍为主,所以没想那么多。否则,公司将不会接受贵重物品快递。
杨经理称,从公司处他已获知是钻戒。如果十五个工作日内还找不到该邮件,将会进入赔偿程序。对于赔偿价格,最多不会超过500元。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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