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你了解吗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其投保人是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被保险人则是该单位的在职人员。保险费由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汇总支付。
团体人身意外保险(Group Life Accident Insurance)。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具有同样性质的一种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的、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职工为保险对象,单位为投保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根据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行业、工种的危险程度分为三个档次,分别确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一般工商企业单位的职工为第一档,费率为千分之二;建筑、冶金、勘探、航海、伐木、搬运、装卸、地面采矿、汽车驾驶、高空作业人员为第三档,费率为千分之四;井下采矿、海上钻探、海上捕鱼、航空执勤人员为第三档,费率为千分之七。
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又简称团意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意外险,保障被保险人(员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残疾,给付被保人(员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治疗费用的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是由保险公司签发一张总的保险单,为该团体的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一般是按职业类别来购买,达到一定人数就可以购买,但是这个团体不能是因为要买保险而临时组成的。
投保人数一般不得低于5-6人,对于风险类别较高的工种,要求投保人数不低于20人;保险期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如需长期投保可以每年续保;根据保监会规定,目前大多数团体人身意外保险要求实名制投保(建工意外、极短期会展项目等除外)。企业需提供投保员工人数、职业或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
现代企业的竞争的重点是人才竞争,人才优势是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如果企业有完备的、系统的福利保障制度,就能留住人才、吸引人才。要组建健全的福利制度,可以通过购买团体险来实现。而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低保费、高保障,转移企事业单位由于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财务压力的风险。
通过以上专家的解读,您是否对选择团体人身意外险有了一定的认识呢?不论你是否购买团体人身意外险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为你和您的家人增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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