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安排医疗险是非常重要的
夏女士最近有些烦恼倾诉给了小编,烦恼是关于医疗保险的有关事情。夏女士表示:我这次住院花费了这么多钱,当初选择的住院保险金给付比例也是100%,为何A保险公司只赔给我400多元钱?是不是他们算错了?
对于遇到这样的事情,夏女士感到非常的疑惑,所以想要求助一下相关的专业人士。家住上海的夏女士最近拿着自己的一份《理赔通知书》和相关理赔材料困惑不已,因为她对其中的理赔金数额产生了很大的疑问,希望相关专家能帮忙算一算。
这件事情让夏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夏女士还是不能相信数万元住院费只赔几百元?
专家仔细查阅了夏女士的住院医药费发票、住院病人费用明细清单、理赔给付记录等,才发现,原来夏女士这次感觉吃亏,错并不在保险公司计算错误,最主要的还是她自己多投保了一份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夏女士曾于2006年7月和2006年9月初分别在A保险公司和B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型保险,有效期均为一年。
今年5月9日,夏女士因为急性肝炎住进了医院,一直到6月6日才出院,期间共花费了38000多元医药费用,其中自费25252元,个人自负(现金支付)2372.63元,个人账户支付920.67元,统筹支付9924.09元,附加支付0元(这些项目明细我们通常可以在发票的下半部分找到)。
出院后,夏女士首先去了B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共获得2837.29元保险金补偿。随后,夏女士又将原始发票等凭证交给了A保险公司申请理赔。A保险公司给出了456.01元的理赔结果。但这样一个数据,让夏女士有些失望。毕竟,在这次住院过程中,家里已经付出了不少的花费,本以为有了医疗险可以获得部分补偿,但这样一个比例的理赔结果,让她觉得有些不好过。
两处投保导致理赔重叠
最终这件事情终于有了结果,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逐渐的被发现。原来,夏女士从A和B两家公司购买的这两款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刚好都是补偿(报销)型的,且两份保险的保险责任中都明确规定以医保承保范围的费用为补偿标准,也就是说在这两款产品中,社保范围内无法报销的费用保险公司也不再进行补偿。体现在夏女士的案例中,就是发票中表明自费的25252元在理赔中将被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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