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补贴与岗位补贴申领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与岗位补贴申领流程是社会保险最重要的组成之一。是国家以补贴的方式对各阶层居民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社会保险补贴与岗位补贴申领有哪些流程呢?本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保险补贴与岗位补贴办理地点
该地区县人力社保局
保险补贴与岗位补贴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保险补贴与岗位补贴办理流程
(一)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招后补”的原则申请审批。用人单位招用补贴对象,按规定办理单位就业登记或转移就业登记手续,并履行劳动合同满半年或一年的,可于次月起90日内提出首次申请。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后,在享受期内用人单位可于履行劳动合同每满半年或一年后的次月起90日内提出申请。
(二)用人单位为所招用的补贴对象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应向注册或经营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三)区县人力社保局收到用人单位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情况核对无误后,出具《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受理书》。
(四)区县人力社保局受理用人单位为所招用补贴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用人单位申请材料等上报市人力社保局。
(五)市人力社保局于接到申请材料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复审完成后,市人力社保局将拟批准的补贴信息公示一周。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下达批复文件并按规定拨付资金;有异议的,经核实后再提出审批意见。审批未通过的在批复文件中予以告知。
保险补贴与岗位补贴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首次为所招用的补贴对象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应向注册或经营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用人单位法定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改制村集体企业应同时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改制证明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用人单位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用人单位(非劳务派遣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首次申请人员花名册》或《劳务派遣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首次申请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4.经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盖章的《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或《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含补贴对象申请期内的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复印件;
6.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应提交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7.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等补贴对象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市人力社保局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市人力社保局批准的享受期内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用人单位(非劳务派遣企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或《劳务派遣企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2.银行出具的含补贴对象申请期内的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复印件;
3.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应提交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4.补贴对象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且享受期未达到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最长期限的,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时,还应提交含续签内容的劳动合同书原件;
5.市人力社保局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涉及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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