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赔偿之被抚养人生活费
赔偿标准
最高院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被抚养人生活费在交强险伤残、死亡分项下。最高院司法解释的上述标准,可用公式表示为:
当被抚养人小于18岁时,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系数受诉法院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抚养人人数。
当被抚养人是老人或者成年近亲属,属于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系数受诉法院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20(或者20-60岁以上-60;或者5年)抚养人人数。
举证
被抚养人生活费,既可以在死亡赔偿中主张,也可以在伤残赔偿中主张。主张人应提供伤者户籍情况的证明,被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和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二者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抚养人人数及姓名的证明。
上述证明,应由被抚养人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有的当事人以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佐证被抚养人符合丧失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其证明效力相对来说比较低。
有的被抚养人与抚养人存在户籍不在一个住所的情况,这就需要被抚养人派出所提供被抚养人有几个子女及姓名的证明。
法院认定通常尺度
只要伤者或者死者家属提出要求赔偿上述费用,法院即会按上述标准核定被抚养对象及其赔偿额。但实际上很多伤者并不知道相关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项目,所以也没有在诉请中反映出来,法院不判决此项费用的情况也很多。
对于被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法院在审核时尺度很松,只要有派出所或者居委会的证明即可。但有时心细的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也会挑出其中的问题,如户口本上记载了被抚养人有工作单位、离休、退休等情况,那么伤者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就是不符合条件的。(作者单位: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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