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亟需解决三大问题
而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渐进发展,作为必要的配套条件,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日益紧迫。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日前的一次会议上透露,中国可能在年底前启动存款保险。
不过,某股份制银行支行行长告诉本报,目前尚未收到有关启动存款保险制度的任何文件,年内出台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他说:“该制度初期建立发挥的实质作用有限,政府的隐性担保问题仍然会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存保管理机构的权责
目前全球范围内已经有110多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而中国属于为数不多的、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中国就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的帮助下开始筹划本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但考虑到当时银行业正在经历坏账重组,所以不得不暂时搁置存款制度。之后由于中国市场环境不成熟、对存款保险管理机构(下称“存保机构”)定位难厘清等因素,存款保险制度迟迟未推出。
从存保机构定位而言,是在央行内部建立一家从属机构,还是建立一家独立机构,是否具备监管功能还是仅仅具有“付款箱”的功能,这是业内探讨多年的一个话题。
“在央行稳定局下面建立一家机构的可能性较大,因为稳定局本身是央行中具有监管职能的机构。”中国银行业协会某负责人告诉本报。
在已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中,美国、加拿大的保险管理机构均坚持“风险最小化”原则,也就是具有事前监管功能,而不是单单等到投保银行出现问题对储户进行赔偿或者在投保银行破产后进行资产接管处理。
费率统一还是有差别?
存保制度的另外一个核心问题是费率如何征收。上述银行业协会负责人称,“应该会执行差别费率,这也比较可以理解”,从其他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过程来看,差别费率是比较合适的方式,统一费率无法辨别银行之间的风险等级和运营情况,不仅会强化道德风险,也会降低银行强化风控、改善运行情况的客观压力;不符合建立公平市场环境的要求。从历史上来看,不少国家是从统一费率逐渐过渡到差别费率的,这个过程就是通过一项费率溢价实现的,也被称为额外的保险费,其大小取决于银行不良贷款所占的比例。
限额标准
除了上述两个需要澄清的问题之外,担保的额度和所需涵盖的范围也是一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初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之前曾有央行相关负责人在研讨会上表示,未来存款保险机构可能实行限额保险制,央行计划为98%的储户提供全额保险。而有专家据此分析,由于目前50万元以下存款户占比超过98%,这意味着,未来限额保险的上限可能是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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