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是不是保障范围越广越好?
目前国内的重大疾病保险(简称“重疾险”)产品可谓琳琅满目,基本上每一家保险公司都推出了不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这对于消费者而言,既是好事也是难事,好处在于有多种可能供选择,难处在于无法清晰作出产品比较。那么,重疾险是不是保障范围越广越好?其实不然。投保人在搞清重疾险理赔原理的基础之上,可以综合考虑年龄、期限、险种组合等因素,选择最适合被保险人的产品。
重疾险是医保的必要补充
“我有医保,还有没必要再买重疾险了?”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对此,保险专家介绍,答案是肯定的。对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疾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因为,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比较高。
如果曾购买过重疾险,只要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减轻了个人的医疗支出负担。而且,医保的药品是按甲、乙两类分别对待的,药品的实际个人分担额较大,有些病人因经济困难就少用乙类药,若能获得保险赔付,则在治病用药方面也会有更大的自由度,提高医疗质量。
重疾险并非保障范围越广越好
值得注意的是,重疾险并非保障范围越广越好。很多人或许会觉得,既然购买重疾险是为了避免将来患重大疾病时经济方面出现“捉襟见肘”的窘境,那么应当选择保障范围越广的产品越好,甚至有些人购买的产品涵盖的疾病种类多到自己都数不清。殊不知有些病种可谓“华而不实”,一生患病的概率可以忽略不计,但保费却已经计算在内,也就是说投保人无形中在为一些与他们“绝缘”的病种买单。
也有细心的投保人发现重疾险中的不同疾病的保险金额设置也不尽相同,有的病种赔付的比例较高,有的病种赔付比例低,实际上这些都在产品设计时就已经由保险精算师计算好,因此投保时要遵从“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原则,擦亮双眼,用心选择。
重疾险理赔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投保人在重疾险的理赔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几点问题。
其一,多数重疾险产品都是一经确诊即可获得全额理赔,但市场上也不乏一些产品并非一经确诊就可得到全额理赔。据了解,有少数重疾险产品在确诊后只会给付一部分保额,剩余部分要在被保险人身故后再给付,这样的理赔方式可能会影响被保险人的后续治疗,因此,投保前应询问好该款重疾险产品的理赔方式。
其二,对重疾险的保险责任不清晰,可能导致理赔被拒。每一款重疾险产品对于其所包含的疾病种类都有清晰的列示,投保人不要按照自己的认知去推测重疾险的保障范围,更不要听信“只要患重大疾病都能获得理赔”的销售误导。
其三,重疾险对于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有严格的要求,带病投保更是绝对不允许的,一些投保人怀有侥幸心理,在投保时隐瞒病情,这样做最终无疑会遭到保险公司拒赔,让自己白白受到保费损失。
最后,少数投保人还会遇到等待期出险的问题,一部分保险公司规定等待期出险退还全额保费,还有一部分保险公司规定只退回现金价值,对此,投保人可以在投保之前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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