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每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包括哪些人员?答: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为1-4级的工伤人员;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为5-6级,并由用人单位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人员。
每年工伤
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包括哪些人员?答:(1)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为1-4级的工伤人员;(2)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为5-6级,并由用人单位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3)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人员。十六、五至六级工伤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的条件?答:必须同时具备:(1)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为5-6级的工伤人员;(2)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在职工伤人员;(3)用人单位无法安排工作,已办理退出工作岗位手续的工伤人员。十七、五至十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