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险制度已经织起了两张大网
它们是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永川区和南川区
近日引起广泛关注的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年内有望在我市启动。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已初步确定江北、九龙坡、南岸、永川和南川为首批试点区县,明年将争取推广到80%的区县。
学生儿童可办医保
目前,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已经织起了两张大网——在城市,到去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55万余人;在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覆盖近1700万农民。唯有城镇的非就业人群,如无业居民、老人、儿童、学生等成为医保制度最后的真空地带。
近日,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城镇居民医保工作,要求有条件的省份在2007年选择2-3个城市启动试点。作为直辖市,我市初步确定了江北等五区县作为试点地。也就是说,这些区县的儿童、学生等有望率先参加医保。
前往东莞镇江取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透露,我市已成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并将在试点区县设立对应机构负责组织试点工作。
起,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安石率财政、卫生部门及试点区县有关人员赴广东东莞、江苏镇江两地,考察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据了解,即将推行的城镇居民医保将以家庭缴费为主,但政府将给予适当补助,主要是保大病,包括住院医疗和门诊大病。
参保费用另有补助
知情人士透露,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很可能会借助“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有平台开展。至于缴费水平,“肯定比农村合作医疗要高些(目前“新农合”为个人每年缴费1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助40元)”。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试点城市的居民,政府将按每年不低于40元予以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
居民在政府补助后,还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据了解,之前各地的城镇居民医保自发试验中,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多在每年50-200元之间。考虑到低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政府还将对个人缴费部分另予补助。但我市试点区县的具体补助标准要待试点方案出台后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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