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是大家所熟悉的保险之一,在生育期间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可以得到一定比例报销。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及生育保险申请材料有哪些呢?保险网将为大家详细为大家讲述徐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徐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医保报销办理时限为自生育、流产、上环、取环之日起半年内,逾期所有待遇基金不予支付。
2.凡生育、流产、上环、取环都必须在定点医院,否则医疗基金不予支付。
3.定额标准:(三级医院)顺产:2000元;助娩产2500元;剖宫产:4000元;3个月以下流产:500元(不含药费、药流不予报销);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1000元;7个月以上引产:2000元;上环、取环(含皮埋)80元。
4.以上费用均不能用医保卡刷卡。未达到定额标准,则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报销。
5.男职工配偶系农村户口或城市无职业人员生育凭相关证明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其标准为女职工生育标准的50%。
6.顺产按90天享受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7.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下流产的按30天享受生育津贴。
8.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的按42天享受生育津贴。
9.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按90天享受生育津贴。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按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10.女职工外地生育报销另作具体规定。
徐州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一.生育报销申请材料(怀孕七个月之后,生育之前)
1.身份证;
2.准生证(生殖健康证);
3.单位证明(院计生办、人事处);
4.围产期保健卡。
二.流产报销申请材料(流产之前)
1.身份证;
2.单位证明(院计生办、人事处);
3.医保病历。
三.生育报销申请材料
1.生育介绍信;
2.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3.出院记录(原件复印件);
4.出院发票(原件)。
四.流产报销申请材料
1.生育介绍信;
2.医保病历(原件复印件);
3.发票(原件).
五.上环、取环(含皮埋)报销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医保病历(原件复印件);
3.发票(原件)。
徐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注意事项:以上材料请自行备齐,在每月10—20号交至院计生办,汇总提交至徐州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由院财务科发放报销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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