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被告是合同关系还是侵权关系
王绪瑾:的论坛是关于保险专业,更具体一点是讲人才的定位问题,教育如何定位。前面郭院长讲了,保险是三级学科,去年在二月份想把保险定为二级,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去年四月份,有一个保险劳动纠纷的会议,法院的人就问,三责险中间受害人能不能把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或者追加为第三人。我说共同被告有什么法律关系,是合同关系还是侵权关系?没有侵权关系,只有追加第三人。因为保险人是被保险人债务人的时候,这就有着联系。
围绕应用性学科,我们商学院94年开始开设保险专业,当时我们扩张了很多大学的教育计划。我把它归结为四大基础课程之一,法学、数理、财务和保险,工具是计算机和外语,这是学科群的问题。
在保险教育中应该区分几个关系:
第一,大学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关系。很多人把大学教育和职业培训等同起来,我们要了解大学教育的规律,考证是学生愿意做的事情,我们很多人把大学教育和营销员的培训等同在一起,这就有问题了。大学教育要形成相应的专业和学科群。
第二,人才需求和供给问题。人才的需求和供给矛盾,在保险公司,有的人说我们不需要保险专业的学生,不是保险专业的学生更好用,这说明这和我们行业技术含量降低有关系。一个没有上过大学的人和上过博士学位的人,扛大包,当然没有上过大学的人比上过博士学位的人扛得厉害,因为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台湾保险公司说我们公司里很多人学保险的,他们的就业情况是什么概念呢?学会计工作最好找,月薪1000美金,工作难找一些,月薪3000美金这样,精算师工作更难一些,所以他们的月薪是5000美金左右。保险业总体就业情况比较好,有时候需求是错误的需求,而人才的培养是需要周期的。我们现在学生的就业情况还比较好。学生毕业之后主要是三类方向,一类是出国,一类是工作,一类是考研。
培养学生第一要专业,第二要具有的基本的创新能力,尤其自学能力很重要。厚基础、宽口径和重应用的问题,现在整个大学教育表面是四年教育,好象人大有海归派,建议本科生从三年改为四年。现在不是四年吗?问题是很多课程能叫大学课程吗?现在的问题是,把大学教育从两年改为四年,大四有什么课?找工作、考研是现实。第二,过去学分从170学分,变成了146学分,少了24学分,少了很多的专业课学分。有的学校课程从40分钟变成30分钟,缩短得太多了。讲到的厚基础、宽口径、重应用问题,厚基础、宽口径还能重应用吗?有的学生到学校之后学满学分任务就完成了,没有认识到知识的结构体系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多一些第二课堂。
第三,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大学主要还是强调理论问题,强调实践不如到工作中去。我们要尽可能在短的时间内学到未来5—10年不怎么变化的知识,这样你工作起来才有长处,就没有长处了。刚才郝老师、庹老师都提到人才的品德问题。有的学生跟我说不能以貌取人,我说貌是气质,德不是善良是能力。除了专业之后还要有笔的能力和口的能力,能写得出来,说得出来。
我和教育部教职委做一些事情,“十一五”计划教材,双语网络培训,保险教育上非常少一些,金融计划一大摞,但保险方面的教育少一些。保险教育确确实实有很多值得研究的地方。希望大家好好研究!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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