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如何保障门诊大病
在没有实施门诊统筹之前广州医保是不报销普通门诊费用的,但是对于指定慢性病和一些门诊特定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报销。自从2009年8月广州医保开始实施门诊统筹后,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不过每月报销上限是300元,很多人质疑这个数目根本不够看门诊的,看专家是怎么回答的吧?
居民医保如何保障门诊大病?
参保人陈女士咨询:居民医保虽然说有门诊待遇,但报销比例很低,通常100多元的处方才可报销10多20块钱,这样的保障水平有用吗?
专家释疑:
按规定,广州居民医保中一老一小在选定医院,享受普通门(急)诊待遇。其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因病到已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所在学校的医疗机构就医,符合规定药费可报销70%;到选定的其它医疗机构可报销40%。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月。老年居民因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通门(急)诊就医,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药费可报销50%;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月。
表面上看,这种门诊待遇并不高,但实际上,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居民参保人还可以跟职工医保参保人是一样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和指定慢性病的医保待遇。亦即,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老年居民可享受三类门诊医保待遇:即门诊特定项目待遇、指定慢性病门诊待遇、普通门(急)诊待遇;非从业人员可享受两类门诊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待遇、指定慢性病门诊待遇。
温馨提醒:
医保制度设计是着重保大病、保住院,这些方面更能体现医保的保障水平。
如何用好门慢减轻负担?
参保人李伯患冠心病和糖尿病多年,长期的治疗药费成了老人的一笔沉重负担,参加居民医保后,按普通门诊看病钱肯定不够用,怎么办?
专家释疑:
这种情况可受惠于广州医保的指定慢性病门诊(简称门慢)。根据规定,患有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等7类慢性病的参保人,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就医,将可按规定报销指定慢性病相应的门诊专科药品费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二、三级医疗机构本部设置的除外)报销80%,其他报销60%,每一种指定慢性病每月支付最高上限为100元,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参保人最多可选择其中两个病种享受待遇。
这样,李伯可以申请冠心病和糖尿病两种指定慢性病待遇,从而每月需支付的药费负担将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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