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失独家庭补助政策有哪些

2016年起,江苏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对象的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700元。江苏失独家庭补助政策有哪些?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江苏失独家庭补助政策
一、失独、伤独扶助金每月多了200元
1.2016年起,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对象的扶助金标准每月将上涨200元,由此前每人每月400元、500元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600元、700元。
2.对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失能、部分失能或者生活困难的特别扶助对象,自愿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的,各地政府按照就地就近原则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规定享有政府购买的养老服务和补贴。
二、再生育手术免费
1.不少家庭在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都有强烈的再生育意愿。这部分人群在接受宫内节育器取出、输卵(精)管复通等手术服务时全部免费。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孕产妇按规定给予住院分娩补助。
2.而为提高这部分人群的医疗保障,对生活困难的特别扶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按规定给予补贴。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特别扶助对象,按规定予以医疗救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
三、残独家庭孩子学费全免
1.加大了对残疾独生子女的帮扶力度,除了让残疾独生子女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部享受免费。还为他们免费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和创业辅导等。
2.为改善特别扶助对象的住房条件,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时,各地政府要优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则是按照有关规定将他们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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