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正式实施药品同城同价
12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实施药品同城同价。即将北京市所有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采购,由政府统一组织,统一采购平台,统一药品价格。
据悉,这是新医改推行以来北京市对新医改的一次大胆摸索,此次北京市实行同城同价之后,不仅药价整体将下降16%,质量也更有保障。另一方面,同城同价的政策也可以除掉药品购销渠道中的水分,可谓一举两得。
北京市卫生局副巡视员郭晋和介绍,北京市已经顺利完成了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参加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共计4万余个品种规格,通过竞争,26292个药品中标成交。中标成交企业的集中度大幅提高,规模大、质控好的企业中标率明显提高,药品中标价格也有明显下降。
据悉,北京市本次集中的采购周期为2年。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生物制品类别中疫苗等药品外,对同一企业的同一药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执行统一的采购价格、销售价格,做到同一药品同城同价。
据郭晋和介绍,此次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严格执行质量优先的原则,避免假劣药品流入北京市场。
在资格审查工作中,严把产品资质审核关,严格落实三个不准的要求,即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企业不准参与招标,屡次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不准参与招标,质量抽验不合格的品种不得参与招标。同时,为解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特别是急救、抢救等部分短缺药品问题,鼓励企业生产、经营此类品种的积极性,满足广大群众使用低价普药的需求,北京市制定了《短缺药品目录》、《低价药品目录》,并采取挂网采购的形式,企业直接网上报价、成交。
共有418个企业的2284条产品信息符合要求,形成了北京市低价药、短缺药成交品种目录。此次挂网采购药品中既有临床长期短缺的人凝血因子Ⅷ、纤维蛋白原等血液制品,也有受到群众欢迎的乳酶生、去痛片等低价药品。
据悉,为确保12月1日能够实施同城同价,北京市各医疗机构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的部署,于11月1日开始网上采购工作,按时完成了倒库和换货工作。
评论者分析认为,虽然此次北京市药品的价格可以做到全市统一,但并不能解决深层次的以药养医的问题。
另有评论者表示,减少了药品流通环节,但由于采购规模巨大,也增加了采购方的定价话语权。理论上,此举有利于价格实现零售价与出厂价对接,使上游药厂让利,让下游消费者受益。但是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增强药品采购招标工作的透明度,避免成为同城同高价。
据郭晋和表示,为确保百姓用到安全药、放心药,北京市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开展对中标药品的质量抽验、价格执行情况、供应和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通过采购平台对中标药品的采购进行实时动态管理。
对质量抽验不合格、中标产品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等药品全部列入不良记录,并进行网上公示,该企业所有产品取消中标资格,2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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