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保险观念有待加强
首先要加强对大学生的引导,让他们树立保险意识,认识到这一制度对于保障更广泛大学生的利益(其实就是每个大学生自身利益)的重要性;其次,应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论户籍、不论学校、不论学历层次,均纳入医保,不能把民办学校、非本地户籍生源学生排除在医保体系之外,否则,这样的医保制度就失去了意义,目前已经推出大学生医保的地方,这方面都做得不错;再次,应由学校帮困助学基金或其他方式,为家庭困难学生代缴医疗保险金,支付医疗保险之外的个人支付部分,因为从各地的大学生医保制度看,学生自行负担虽为小头,但对于贫困家庭学生来说,还是不小的开支。
最后,要加强对大学生医保的管理,让医保制度切实解决大学生看病的实际问题,不能在统一收取学生缴费、统一办理时很容易,而在医保待遇兑现时,却有各种阻力。如果承认医疗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那么也应该考虑如何解决大学生纳入医保后的这些新问题。纳入医大学生医保保,只意味着保障平台的由小变大,而不是政府撒手不管的理由。
因此,缴费政策也要有必要的灵活性。具体来说,一是缴费标准应该多种多样,让学子们有着充分的选择余地;二是政府要在不低于以往大学生公费医疗投入的前提下,将这部分钱以医保补助金的方式,补给家庭困难的大学生,以保障其基本医疗的需要。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生效,并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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