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公积金中心还未接到二套房首付最低两成调整通知
昨日(8月31日)傍晚,住建部网站发布消息,住建部、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出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记者联系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我市暂未接到调整通知。
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该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还未接到这一调整通知。近两年来,我市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以上的高位运行状态,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公积金资金情况,适时提出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决策。
央行宣布降准降息还不到一周,公积金贷款购房又从国家层面宣布降低门槛,对于马上进入“金九银十”的楼市而言,利好连发令人期待。不过突然宣布的降低公积金贷款购房门槛,让不少业内人士也颇感意外。链家网青岛运营总监张斌认为,这是一个比较有力度的政策,对于缴纳公积金的普通职工来说,在购房时降低了门槛,加上前期刚刚调低了贷款利率,这在金融层面对楼市是个非常有刺激的利好作用。在金九银十这个非常重要的节点之前连续出台这样有力度的金融政策,应该体现出政府对楼市的支持。“具体的话还是要看青岛的执行情况,根据青岛公积金使用情况估计在执行力度上可能没有国家要求的那么大。这次如果能完全执行首付两成的政策,对市场的刺激作用还是非常大的,购房者在此时买房也是非常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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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现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
在缴存时间方面,青岛市现行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首付比例方面,按照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购买新建住房首次申贷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二手房首次申贷的,房龄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房龄10年(不含10年)以上的,房龄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在贷款额度方面,购买新建住房,夫妻双方最高可贷60万元、二手房最高为35万元;个人购买新建住房最高可贷36万元、二手房最高为21万元。另外,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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