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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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群众看大病难的问题,目前,全国范围内正在推行大病医保实施方案。日前,国家就关于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调整意见出台,在原有的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等进行了调整。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和赔付标准都做了新调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调整意见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由1.5万元调整至1万元。全市各区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已于10月下旬全面启动。为了更好地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性,发改委、卫生、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经过对2013年的试点数据进行反复测算,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由1.5万元调整至1万元,参合农民的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仍为8000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赔付怎么办
城镇居民住院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的部分,参加新农合的患者住院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8000元的部分,按照大病保险相关规定按比例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赔付截止日期延长至2015年3月31日,请在赔付截止时间内办理赔付手续。同时为了确保资金安全,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列入年度审计,由市审计局负责及时对资金赔付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目前,全市各区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已全面启动。此项政策能为百姓带来更多实惠,进一步减轻就医负担。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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