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跳槽者可不要小看公积金缴交“断档”这个问题
各位“跳槽”达人跳来跳去的过程中,经常都可能遇到公积金缴交“断档”的情况,可不要小看这个问题哦!今日,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8月行业纠纷与投诉处理工作通报中,就介绍了一个这样的案例,提醒大家千万千万要注意这一点,不然贷款买房的时候可能会受到影响呢。
【案例回放】
梁某原为A疫苗公司的销售代理,因该公司薪酬低,其于2015年5月5日递交辞职信,办理离职手续,并于2015年6月10日入职B疫苗公司。梁某在B疫苗公司的工资待遇优厚,决定购买新房与父母居住。梁某资金不足,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其知悉贷款期限与楼龄有关,故在某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看中一套楼龄未超过20年的物业,并与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事后,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时,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梁某未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梁某经了解,在A疫苗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时,该公司没有为其缴纳5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对此,梁某与A疫苗公司协商补缴事宜,却遭到拒绝。梁某打算前往劳动局反映情况,要求A疫苗公司补缴住房公积金,但由于交易时间即将到期,梁某没有足够的时间等待劳动局的仲裁结果,且不想承担违约责任,故将交易付款方式改为商业贷款,依约与业主完成交易手续。
【案例分析】
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一、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二)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楼龄虽然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但买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也应当查清自身是否具备申请条件。本案中,梁某只了解物业楼龄情况,对自身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未予以查清,导致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不成。
在此,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当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查清自身是否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补缴,也应当按照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来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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