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投重疾险治消费者治疗方法限制多?
广州发生的围绕“重大疾病”保险的争议,引起了北京保户的关注。记者日前就此展开调查。
记者首先以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为由从代理人手中获得了多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保单。北大医院、北京五洲女子医院、阜外医院、强生医疗器械等多家医院和医疗器械机构的专家告诉记者,目前相关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列举的重大疾病,与人们思维中的重疾概念有很大差异。
【质疑1】
治疗方法限制多
除了对疾病上有重重约定外,对于疾病的治疗,条款也不放松。如果保险消费者没有按照条款指定的治疗方法治病,要想得到保险赔偿也只能是“竹篮打水”。
在某重大疾病条款释义部分,记者看到对冠状动脉外科手术作了这样的规定,指因冠状动脉疾病而接受一条或以上冠状动脉的开胸手术,且必须提供进行手术必要性的冠状动脉造影证据,但不包括血管成形术,激光治疗或其他在动脉之内做手术。
对此强生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方面的专业人士介绍说,这种开胸的手术就是俗称的搭桥。但现在更多的人已经不选择开胸的治疗,而是选择不开胸——安放支架的方式。这主要是因为搭桥的风险比较高,而支架治疗方式创伤面积小,风险低。因此除非病情非常严重,人们都选安放支架。
但是该人士表示,按照这种规定,意味着冠状动脉疾病必须接受“开胸”手术才获赔付。此外,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未来的冠状动脉疾病治疗方法将可能淘汰“开胸”手术。这意味着将来得了冠状动脉疾病,将失去接受保险赔付的可能。
据专家介绍,重疾险在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上有很多限制,光得了合同规定的病是不行的,还得按他们的要求诊断和治疗,否则可能被拒赔。比如可以做微创手术的非得开胸,癌症手术无价值的,非得动手术。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重大疾病险涉及40种疾病,但有的病发病率很低。
【质疑2】
为何“保死不保活”
看病是要花钱的。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购买大病保险,都希望在自己不幸得病的时候,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一些帮助。
但是“重大疾病保险不是保大病的??是保死的。这些条款??你要是符合了??已经是病入膏肓。”购买了某重大疾病保险的张小姐对记者说。
而日前北京大学医学部病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抗癌协会恶性淋巴瘤专业委员会委员高子芬,北医三院心内科主任、主任医师毛节明教授通过对部分重疾险条款的分析后也指出,重大疾病险条款的制定过于苛刻,所依据的医疗技术规范和确诊标准比较落后,无法体现目前医学界普遍通行的确诊要求,与现实的治疗手段相差甚远。如果真的按照这些标准来确定所谓“重大疾病”,那么基本上等于是“不治之症”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保单中提及的急性重型肝炎(俗称“暴肝”)病人,存活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两天。
此外,针对保单中规定的肝病末期,阜外医院的专家也指出,如果满足这些条件病人已经是晚期了,回天无力。医生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量减轻他的痛苦。在保单中,记者看到对肝病末期的界定基本相同,均是肝脏疾病导致的肝硬化,同时必须出现顽固性腹水、肝性脑病、充血性脾大伴脾技能亢进、食道、胃底静脉曲张等条件。
【质疑3】
保险条款看不懂
目前全保险行业正在进行保险通俗化建设,但是不论是已经推出了通俗化条款的保险公司,还是其他通俗化条款正处于研究阶段的公司,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都一样晦涩难懂。
记者以冠状动脉外科手术的治疗方法为例进行了随机调查,20个人中90%的人都表示知道搭桥和支架,不懂保单上的说法。
而在一家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记者看到,第9条第15项对深度昏迷的释义为“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毫无反应,并已经持续使用生命维持系统(包括呼吸机)超过96个小时,必须存在永久完全的脑干以上的中枢神经损伤”。对此,阜外医院的专家只用了一句话来描述,“这就是植物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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