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投新版重疾险如何控制保额和保障范围?
保监会最近宣布已初步完成了对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划定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7至10种“核心疾病”,重疾险产品有望成为标准化的产品,将更好地满足人们对于重大疾病保障的需求。
9月1日实施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商业健康保险的法规,是健康保险业务领域的一次全新变革。此前,“重 疾险”由于一些公司对某些疾病的释义限制性条件比较多,并过于苛刻,很容易把大部分病人排除在可理赔的范围之外,严重违背了基本的医学原则。“重疾险”也一度被称为“保死不保生”的险种。
据了解,重大疾病险本质上不是“死亡险”,它的设计原理是保障被保险人身染重疾后需要的巨额治病费用。通常而言,重大疾病险保障的应是经过治疗能延长生命而不至于短期就死亡的疾病。虽然医疗水平在不断提高,但重大疾病仍然经常发生,它不仅使患者备受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对患者及家属更意味着是一场经济灾难。据统计,甚至有48.9%的老百姓因经济原因患病后选择了“等待”而非“治疗”。购买一份重疾险,可在危急时刻为患者及其家庭提供最需要的经济支持。
消费者明明白白买重疾险
四川省保监局寿险监管处的黄昌明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出台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有着诸多的亮点和看点:
一是健康险条款费率更多样,公费社保将区别对待;
二是《办法》在产品设计、销售管理等方面突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三是淡化投资色彩,叫停返还已支付保费型健康险;
四是重疾险理赔标准将“服从”通行医学标准。如此,保险公司今后不能以“未按条款要求接受某种治疗方式”等为由拒赔。针对健康保险产品专业性强、消费者容易受误导发生纠纷等特点,为了促使健康保险产品贴近市场实际,切实满足广大被保险人的实际需要。《办法》在产品设计、销售管理等六个方面作出了硬性的规定。
据悉,目前各保险公司正在全面梳理自家健康保险产品。黄昌明认为,长期来看新规利大于弊,有利于规范市场、建立市场诚信,有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购买健康保险。
在问及《办法》在哪些方面体现了对消费者保护的时候,黄昌明列举了七点保护措施。其中,第二条强调了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第二条称,“《办法》规定了保险公司应当尊重被保险人接受合理医疗服务的权利,不得在产品条款中设置不合理的或者把违背一般医学标准的要求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
如何控制保障范围和保额
购买重疾险不在多而在于适度,从投保范围来看,并非保障范围越大越好,那种“大而全”的保险相对而言成本会比较高。投保人应结合自己的需求,决定购买怎样的保险。有些专门针对某些疾病的保险其实也很不错,例如防癌险,由于癌症是最易发生也最易诊断的,购买这样的保险就更经济、针对性更强。保险专家建议,目前投保重疾险最低的保额应在5万元以上,普通人投保额在10万元—20万元之间较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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