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称中国大体上已经建成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6月17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出席了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在澳门举行的执行委员会会议。此次会议重点讨论了两项议题:一是国际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和资本标准(ICS)的工作计划修改;二是更高损失吸收能力要求(HLA)的制定方向和草案发布。
项俊波首先对IAIS为维护全球金融稳定,在领导开发ICS和HLA等全球保险资本要求过程中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同时,项俊波提出,经过3年时间的建设,中国基本建成了新的以风险为导向、符合中国市场化改革需要,具有国际可比性的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偿二代)。中国保监会愿意与IAIS更多地就偿二代建设中所积累的具备新兴市场特征的技术和经验进行交流,为制定统一、科学、可比的国际资本监管标准发挥积极作用。
针对上述两项议题,项俊波提出,由于各国保险市场发展水平不同,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国际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和资本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广泛听取各成员的意见,充分进行实地测试,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实现保险监管规则的趋同。
项俊波强调,IAIS制定全球保险资本要求的核心目标是建立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可比性的保险资本充足性计量方法。由于新兴市场与发达市场存在较大的差异,为在国际规则中合理体现新兴市场特点,反映新兴市场合理诉求和利益,应在资本要求的制定中更多、更为合理地考虑和体现新兴市场的风险特征和实际情况,以使这些保险资本标准可以在全球范围内真正落地实施。
IAIS于1994年在瑞士成立,目前拥有212个国家或地区性成员,其宗旨是推动建立有效的、全球统一的保险监管,以发展和维护公平、安全及稳定的保险市场,从而保护投保人利益,并致力于全球金融稳定。
会议期间,作为亚洲保险监督官论坛(AFIR)轮值主席,项俊波主持召开了参会亚洲代表工作会议,着重就下一步完善AFIR机制、加强监管经验分享和跨境监管合作、参与全球保险监管改革,以及推动建立AFIR常设秘书处等问题,与各位代表进行了深入讨论。
此外,项俊波还分别会见了IAIS执委会主席和美国联邦保险办公室主任,就国际保险监管改革核心工作及加强保险合作与交流等问题交换了意见。结合我国保险业实际,研究吸收国际保险监管体制改革的经验和做法,对于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有重要启示。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凸显出金融监管领域的弊病,为金融监管改革提供了契机。自危机发生以来,各国政府和一些国际组织都在大力推进金融监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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