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为先切实推行医保新政

去年5月以来,在深圳,一场因“医保”新政引发的争议,在官方、学界和市民之间的交锋碰撞中不断升级。由该地制定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在短短20天内,引来市民反馈意见、建议两万多条,并日益引发对该项制度立法程序、理念乃至基金运作等深层次问题的追问。
该办法规定,“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才可享受医疗保险;再比如,“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清零”。光从字面上看,设身处地地想想,担忧就来了,就深圳这样一座“移民”城市来说,要想确保25年不失业不换工作的人究竟有多少?光说后者,如果3个月不交医保,以前所交的医保岂不就打了水漂?
说实话,对于现行医保制度,不少普通民众充满着雾里看花的味道。像深圳那样,对于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支出情况如何,作为参保人就更不知道了。
一项公共政策的制订与推行,往往事关大多数人的切身利益。对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推敲,首先关注的应当就是公正与公平问题。以这个视角来看深圳新“医保”办法,怎么看,都觉得有一点“霸气”的意味。
如果仅从操作层面上来看,现有一些针对不同人群设计的医保制度,其实并不足以完全保障其有病就医。在深圳,有个打工十余年的农民工邝燕玉,得了白血病后,因为参加的是劳务工医保,依照相关规定,她必须到社康中心去看病,但是社康中心根本看不了这种病。她的医保便形同虚设,最后还是以企业出钱购买综合保险才算解决。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近年来,各地在有限财力支撑下,就实现全民医疗覆盖已作出相当努力。就目前国情看,囿于医疗资源配置不均、各地基础财力各有不同等现状,指望在一个较短时期内,将医保水平普遍提升到一个相对高的水准,显然也是难以切合实际的。
就现阶段来说,尽快消弭医保制度之中的人员身份差距、户籍差距等,以及改革一些地方医保新政出台办法,医保政策由部门立法提高到人大立法层次,并增加立法过程当中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加大各阶层人员参与力度,应是当务之急。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回应民众关切,降低制度出台磨合成本,纾解公众情绪。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