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者入职工医保报销最高上限额度
为了保障失业者的未来和基本生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出了一个新的政策,这个政策主要是关于失业者入职工医保报销的,最高额度可以达到30万元,一系列针对失业者的政策不仅可以让失业者们重拾信心也能维护好社会稳定和安全。
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医保
7月1日起,全市领取失业金人员可参加医保,参保费用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支付费用。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及每人每月3元,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新政实施后,失业保险基金预计每年支出3.04亿元,约惠及全市10万失业人员。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在先期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了人群全覆盖。
领失业金当月即可参保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或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与存档机构终止、解除存档关系后,本人可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同时办理职工医保手续。
在失业人员办理申领手续至系统为其缴纳医保费完成的这段时间里,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完成医保手续后,可以到参保的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手工报销。
报销标准同职工医保
根据该办法,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医保后,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当月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报销起付线、标准都与在职职工完全一样。
参加职工医保后,当年门诊或住院费用,可以与失业前的医疗费用累计,计入同一个起付线,然后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享受医保待遇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缴费时间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在此期间,参保费用将计入医保个人账户。
提醒:未办申领手续中止缴纳医保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金的人,连续两月未办失业金申领手续,即月起失业保险基金将中止为其缴纳医保费,停止其职工医保待遇。失业人员重新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后,需同期重新办理医保缴费手续。中断缴费期间的医保费不予补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人员本人承担。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医保待遇随之停止。
对于那些没有找到工作的人来说也是可以参加普通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如果找到工作的话更好,可以享受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且对于职工,政府和工作单位都有一些补贴,这样就可以享受到更高的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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