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等运动员为什么可以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障
为何会有权利享受终生免费医保,运动冠军们是否就应该享有这等权利,群众持怎样态度,下面我们就来为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资金是纳税人的,既然资源是公共的,那么,相应的政策就应该使所有的纳税人均等受惠,而不是单单使一部分人得利。可事实却是,同样是纳税人,同样在为这个社会的发展做着自己的贡献,包括刘翔在内的23位运动员及4名教练员却可以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障,而其他的普通人却仍然需要承担自费的那部分,这种区别对待,理由是什么?
体育冠军们由于其本身的成就,早已获得了来自体制内的大量物质奖励,并且大都利用其名气从商业活动中获得了大量的收益,其现在和今后的生活保障早已非普通人可比,为他们单独制定某些政策,使其享受更多的保障,仅是锦上添花而已。
问题在于,这样的“花”添得合理吗?添得合法吗?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尤其是涉及基本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能否被拿来当做“奖励”的手段?这种 “奖励” 事先是否征得了纳税人的同意?凡此种种疑问,如果不能获得解答,其对公众心理的伤害,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冲击,将是巨大的。
“添花”不如“送炭”这么直接地分出三六九等来,公平吗?从来不否认,对于运动员的奖励应该有区别,但这种区别必须要站在公平的角度。有的人本身就是“公费”培养起来的,夺冠后既有钱途又有前途,他们得到的已经够多了,再给这么一个终身免费医疗,没有太大意义。反观那些没有夺冠的普通运动员,几乎被遗忘,他们没有企业免费送别墅,没有汽车商送车,他们对免费医疗保障的渴望要比那些见惯了各种荣耀的冠军们强烈得多,所以,与其做这种并没有多大意义的锦上添花,为啥不给其他运动员来一点雪中送炭呢?不给其他运动员带来一些期待呢?
每当看到退役运动员为了生计摆地摊,或者为治病卖金牌时,内心都充满震撼。至少从目前看,国家对运动员的保障依然任重道远。在很多运动员因为没有足够保障而陷入困境时,有关部门应将有限免费医疗保障,给予最需要保障的群体,比如那些因为比赛或者训练受伤甚至影响到生活的运动员们,这不仅仅是对他们的保障,也是在传递一种信念,让更多运动员在报效祖国时没有后顾之忧。这才能彰显珍贵的免费医疗保障的价值与公平。
刘翔们获免费终身医保,难道刘翔们也“差钱”?在国人的印象中,大凡获得过世界冠军尤其是奥运冠军的运动员,不说个个都是腰缠万贯,至少没有哪个“差钱”他们除了获得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企业的奖励外,还有商家花巨资请他们拍广告。正因如此,国人要问:刘翔们获免费医保,张尚武们情何以堪?
中国体操运动员张尚武,2001年在北京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得2枚金牌,2005年退役,2007年因盗窃被判刑,2011年刑满释放后在石家庄、天津、北京卖艺乞讨……像张尚武一样退役之后遭遇如此窘况的运动员还有不少,比如青岛市第一个全国体操冠军孙旭光,退役后只能以打零工为生;还有一些运动员为生活所迫,曾想过卖掉金牌或奖牌。
同样是运动员,甚至同样是冠军,只是因为冠军的级别不同,待遇竟然如此霄壤之别刘翔们过的是“病有所医”的小康生活,张尚武们过的是“缺衣少食”的凄惨日子。这不仅是对运动员的伤害,更是对社会公平的践踏。不该成刘翔们的特权。
在公众纷纷要求取消公费医疗、免费医疗的现实语境下,上海给予世界三大赛冠军和教练终身免费医保的做法,难免引发争议。一方面,这种服务于少数人群的免费医保实际上是一种医疗特权。另一方面,将医疗服务作为对世界冠军和教练员的一种奖励,这种做法无形之中损害了医疗的公平。
在当前体制下,一名运动员获得世界冠军,既是个人努力的结果,更少不了组织培养的因素。运动员获得了世界冠军,当然需要奖励。但世界冠军并不能成为一名运动员终身的资本,冠军运动员退役或者转行之后,其医疗保障也不应该继续由体育部门承担,所以终身免费医保不该成为刘翔们的特权。
公正的对待社会成员,并不是刘翔等人为国争过光就不一对待,相反,国家福祉更应是波及那些没有享受到这等待遇的运动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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