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商业行为;储蓄是社会行为
一、保险与储蓄
保险公司提供的,因而是一种商业行为;救济是由个人、单位及社会提供的,大多数情况下,救济多以社会为主体,称为社会救济,前两者纯粹是一种施舍行为,后者属于社会行为。
(二)提供保障的资金来源不同
保险保障以保险基金为基础,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其形成也有科学的数理依据,而且国家对此有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的规定;而救济的资金却是救济方自己拥有的,因而救济取决于救济方自身的财力,从而也限制了救济的时间、地区、范围和数量。
(三)提供保障的可靠性不同
保险以保险合同约束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因而,被保险方能得到及时可靠的保障;而救济则是一种单纯的临时施舍,任何一方都不受约束,因而,所得到的保障只能是临时的,而且也是不可靠的。
(四)提供的保障水平不同
保险保障的水平基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即保险的补偿或给付与投保人缴纳的保费水平直接相联系,因而能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得到充分的保障;而救济则是一种单方的、无偿的授予行为,被救济方无须为获得救济而承担任何义务,因而,救济的水平并不取决于被救济方的实际损失,而是由救济方决定的,从而也无法使被救济方得到充分的保障。
三、保险与自保
自保,是指经济单位预知在一定期间,将有损失可能发生,而自己筹集准备资金,作为风险的处理方法。自保通常多用于财产方面,在人身方面较为少见。自保在风险分散上与一般保险基本相同,在对于为风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进行物质准备上也基本一致。但与保险仍有如下差异之处:
(一)处理风险的方式不同
保险为集合多数经济单位的资金来弥补少数经济单位的损失,即以转移风险的方式处理风险;自保虽然也将个别风险分散于多数,但这种分散仍为个别经济单位的单独行为。所以,自保仍属于风险保留的一种特殊形式,而并非风险的转移。
(二)提供保障的可靠性不同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可获得保险人及时的补偿。
而自保积累规模受企业自身财力的限制,当积累规模尚不足以应付较大灾害事故所带来的损失时,风险事故却发生了,这时损失就不能获得及时充分的补偿。所以,自保一般只能适用于小额损失补偿。
(三)自主性、灵活性不同
保险费缴付后,如无保险事故发生,投保人不能收回已交保费。自保则在风险事故不发生或发生较少时,积累的准备金,仍属自己所有,因而,自保具有成本低、自主性和灵活性强的特点。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