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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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是我市各地中小学校开学的日子,在椒江、黄岩、仙居、临海、玉环等地的约30万名中小学生中,除了报名外,还将参加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在2007年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建立了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但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医疗政策不一致,造成城镇学生与农村学生出现保障待遇不同的问题。
“此前未成年人参加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相比,存在医疗保障待遇偏低、保障项目减少现象,因此不少家长既让自己的孩子参加医疗保险,又参加商业保险,出现重复保险的矛盾。”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保处江黎明介绍说。为此,我市椒江、黄岩、临海、仙居、玉环等地的医疗保险部门,根据未成年人医疗需求和特点,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将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含未满18周岁的高中在校学生),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中分离出来,参加统一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
据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是针对未成年人专门设置的一项保险制度,尽管各地在保障项目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都以住院医疗保障为主,有的还包括门诊报销,意外死亡、意外残疾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内容。在医疗费报销比例方面,其中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年最高报销额可达80000元;对发生意外死亡、意外残疾或因意外伤害引起的医疗费用,每个项目年最高报销额达10000元。为鼓励未成年人参保,医疗保险费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办法,个人每年只需缴费60-80元,不仅在有病就医时可享受最高8万元的医保待遇,而且还可享受两年一次的免费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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