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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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日前向记者反映,单位未给交医疗保险,她想买其他保险产品代替,而保险代理人推销保险时称,没有医保买重大疾病保险也是一样的。她想知道保险代理人的说法是否真实。记者为其咨询时,专家对此表示,这是误导,商业保险不能代替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功能。
25岁的王小姐在一家私企工作,上班两年多公司一直没有代交医疗保险。王小姐觉得再拖下去,如果生病了,怕没有足够的存款支付医药费。她找到一位保险代理人咨询,该保险代理人对她说:“就买个‘重疾险’吧,和医保一样好使,而且赔得多。”这位保险代理人还介绍,每年只需要交几百元,一旦得病就能得到数万元的医疗赔付,“比医保划算多了。”
记者就此采访保险行业的业内专家,专家解释:“这是一种误导,一般的商业医疗、疾病类保险,可以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一个补充,但是决不能代替医保的保障作用。”据了解,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
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它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专家说,王小姐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督促单位按规定缴纳相应数额的医保费。另外,她也可以自己去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医保手续。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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