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颁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于2010年1月1日实施
昨天是养老保险转移新政实施的第一天。然而,在2009年的最后一天,深圳惊现史无前例的退保潮,近两万参保人涌向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和各区的社保服务站,退保人数创深圳历史新高。
据深圳社保局介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10年1月1日实施,参保人员只能转保不能退保,新规太突然,不少人对政策未完全理解,是造成人数暴增的原因。
为能搭上退保末班车,在服装厂工作的王小姐只好选择辞工。她说,自己在深圳工作了近5年时间,从2010年起,社保只转不退,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对自己有利,看到老乡们纷纷辞工退保回家过年,自己也辞工,并在公司开了辞工证明,到社保中心退保。
也有排队的外来工表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了如何转保,以及权益累加等规定,但城保与农保如何转移交接,回到农村如何续保,将来领取社保等问题并未明朗,只好选择落袋为安。
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介绍,前天赶去退保的主要有3类人员,一类就是户口在农村的农民工,他们都想着过年回家能够带一点钱回去;
第二类就是刚出来工作不久的年轻人,他们对新政策不了解,对养老的概念比较淡薄,觉得还是拿到钱实在,这类人占了多数;
还有一类就是年纪比较大,50多岁了,觉得就算是继续转移缴费,都无法享受退休待遇了,所以就干脆退保。
深圳市社保局在现场发放的调查问卷显示,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的不了解,对转保流程过于复杂的担忧,以及对将来工作地点和时间的不确定,是参保人选择退保的主要原因。
深圳市社保局局长秦群力认为,新政策从通过到正式实施的时间相对较短,如果能够设置一两个月的缓冲期,让参保人能够熟悉了解政策的好处,然后做出符合自身需求的合理选择,也许会比“一刀切”更好。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是国务院在去年12月22日正式发布的,昨日起施行。
根据新政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保障参保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养老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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