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有风险;莫贪小便宜
41岁的程某,是杭州一家修车行的老板。在一次保险理赔中,保险公司发现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程某驾驶不同的车4次发生交通事故并向该公司理赔,这引起了保险公司怀疑,并向警方报了案。
警方调查的结果更让人吃惊:程某勾结同伙故意制造事故以骗取保险理赔款。目前已查实,程某伙同他人共作案6次,成功理赔3次,获赔11万多。另外三次,车损共30多万元,因保险公司发现疑点拒赔。因涉嫌保险诈骗罪,程某和其他4名同伙昨天被杭州西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4次向同一家保险公司理赔
程某最早一次被保险公司怀疑,是在2011年11月26日晚上。事故发生在杭州天目山路与紫荆花路口,是一起三车追尾:一辆厢式货车在路口等红灯时,被后面的一辆奔驰车撞了,而奔驰车主说自己是被后面的飞度撞到,才追尾货车的。交警认定,飞度车驾驶员程某负全责。
第二天上午,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现场的照片定了损:飞度车理赔5615元,奔驰车理赔28611元。
然而,定损员觉得事故蹊跷,因为车子实际破损的部位与事故应有的撞痕并不完全吻合,但苦于没有证据,最终还是赔付了。
之后,保险公司进行了自查,发现这是当年程某第4次报案了。其他三次分别为:2011年1月28日,程某报案驾驶的福特蒙迪欧车与宝马Z4车刮擦,获赔保险金9295.5元;2011年3月29日,程某向保险公司报案,发生了三车追尾事故,造成三车车损共15万元以上,保险公司发现疑点后拒赔;2011年5月24日,程某和高某报案,他的福特蒙迪欧车掉进了水塘内,车损近10万元,保险公司发现疑点后拒赔。
这次事故,又是三车追尾,还有疑点,2012年4月1日保险公司向警方报案。2013年3月6日,民警将程某抓获。
贪小便宜变成合谋诈骗
警方调查发现,程某4次向同一家保险公司报案、理赔,全都是他或伙同他人制造的或编造的假事故。不单单这家保险公司,程某还另外制造过2起事故向其他2家保险公司理赔,并成功获赔7万多;还有一个报案被保险公司发现疑点,拒赔,车损价值在7万多。
程某交代,2011年11月25日左右,自己接到了朋友王某的电话,说有辆奔驰车让他弄一个无责事故。程某知道这是要他制造假事故、骗保。第二天晚上8点左右,一个姓唐的人开着奔驰找到了程某。
碰面后,程某开着自己借来的二手飞度车在前,唐某的奔驰车跟在后面。程某找一辆货车作为目标,然后让唐某超车到他前面,自己就从后面撞唐某的奔驰车,造出了三车追尾的事故。原来,奔驰车主为了修一下大灯和电子元件就找到了王某,王某又找到了程某,因为他知道程某会制造事故骗取保险金,从而免费修车。
但程某骗保也不是次次成功。2011年初,经营二手车生意的高某对程某说,自己7万元收了辆“鸡肋”的蒙迪欧,修修很花钱,卖又卖不掉。程某出了主意,说可以把车开到水里报废掉,再让保险公司理赔。5月24日,两人就在三墩,将车推进了一个水塘,又找了个假司机报案称车不小心开进了水塘里。报案后,保险公司定损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了疑点,在4S点拆解后又发现了新的疑点,最后保险公司拒赔。
小编觉得,在实际的生活中贪图小便宜,最终坑害的还是自己。就如上文中提到的程某,一步步从贪图便宜变成合谋诈骗,最终因保险诈骗罪被警方发现提起公诉。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础,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务必以法律为准绳,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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