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时代的到来(三):中国保险市场开放要这么进行(一)
一 、 加入 WTO,中国保险市场开放要这么进行
1992 年, 我国保险业开始开放, 截至入世前已有四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9 家外国保险公司,同时还有 7 家外国保险分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经批准正在筹建之中。并巳只准外国保险公司在上海和广州营业,根据中美 WTO 协议的内容, 中国保险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对我国保险公司的限制会越来越少。直至有些限制将完全取消,在开放过程中我们应该考虑到影响保险市场开放的相关因素。在三有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成熟的开放模式。
1. 逐步取消限制, 开放保险市场。
地域限制— — —外国财产和保险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高风险项目的保险业务, 并在 5 年内在未来的营业牌照上取消所有的地域限制,在 2~3 年内允许进入一些主要市场。
范围— — —中国要在 5 年内逐步扩大外国保险商的业务范围, 包括占保险费总额 85%的集体、 健康和退休金方面的保险业务。
咨询原则— — —中国同意本着咨询原则的基础发放保险营业牌照,在发牌数量上没有经济审查必要和资格限制。
投资— — —中国同意允许外商拥有 50%的所有权, 取消对外国人寿保险公司合资企业的繁琐要求, 并逐步取消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外国人寿保险商可选择他们自己的合伙人。在非人寿保险方面,中国将在两年内允许外国保险商扩大业务和合资拥有 50% 的所有权和建立独资附属机构。再保险业务经同意即可完全开放(百分之百,没有限制)。入世的到来,我国保险市场在对外开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姿态。
在未来 5 年里,外资保险进入中国的保险市场的领域将由广州、 上海两地,扩大到大连、 深圳等沿海城市,乃至取消地域限制。同时, 保险资金入市也会史无前例地对境内中外保险公司 “一视同仁” 。一旦加人 WTO, 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将有更多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设立分公司和合资公司,开展保险业务, 原先对外国保险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职务比例限制也将逐步放宽。除了广州和上海两个保险市场开放试点城市外, 将有更多的地区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直到最终实现全面开放。 “狼来了” 的喊声终于要成为真的了。
保险市场的开放与否可称得上是中国最常用来显示开放市场诚意的筹码,例如,1998 年 4 月朱总理访美前夕, 当局便又政策性地批准四家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同时, 也增加保险开放试点城市,由上海、广州扩大到天津、 大连和重庆。但是, 到目前为止这批获得 “人场券”的外资保险公司,仍不知道可以落脚在哪个城市, 也就谈不上具体展开业务,显然中国仍将口头承诺和加入世贸的谈判进程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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