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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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办理存款业务,不知不觉“存单”变成了“保单”。近年来,银保渠道的销售误导行为屡见不鲜,成为保险行业广为诟病的老大难问题。对此,保监会昨日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提醒保险消费者在银邮渠道购买保险产品要有七“注意”。
保监会指出,消费者通过银行、邮政购买保险产品,首先要注意,部分销售人员以、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产品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消费者在购买之前要核实所购产品是否为保险产品;其次还要注意,不要将销售人员出示的保险产品广告宣传资料视同保险合同;此外,要分清各保险产品的不同,分红险红利分配取决于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不分红,而投资连结险可能受益为负,万能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的资金,不能和银行存款利率直接比较。
除了提醒消费者要认清保险产品的性质外,保监会还提醒消费者买保险后要注意一系列问题,一是“缴费期间”和“保单期间”是不同概念,缴费期满保险合同不一定满期,提前退保会有损失;二是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时,不按时交费可能影响;三是犹豫期内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超过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可能会有损失;最后,接到保险公司回访电话时,对不清楚的问题,应向回访人员认真询问,并结合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继续持有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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