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也有期限之分
家住安徽省凤台县城关镇的孙女士于近日到某保险公司凤台分公司领取5年到期的保险已支付保费、利息及分红,却被告知其购买的是终身险,不能提取资金。孙女士被弄的一头雾水——5年前保险公司代理人推销时明明说的是5年到期还本、付息并分红,怎么会变成了终身的呢?随后孙女士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未果后向凤台县消协投诉。
根据孙女士的陈述,2007年,具有世交关系的某保险公司代理人王女士上门推销保险业务,说产品每年缴纳5000元,5年到期后一次性领取已支付保费、利息及分红。经其多次上门推销,碍于情面,孙女士为在外地上学的女儿购买了此保险。因为关系较熟,一切手续均由王女士代办。孙女士在第一年存入5000元保险金后,代理人王女士拿来合同,让孙女士代其女儿签字,而孙女士本人的签字则由王女士代签。由于相信王女士,孙女士始终未看合同的内容。
保险公司经理在听了孙女士陈述后承诺,若代理人确实存在违规操作,做不真实陈述,愿意给予孙女士补偿。但代理人王女士已辞职,无法证实其真实性,而且公司有电话回访记录,询问客户是否了解合同,当时孙女士也未提任何异议。
凤台县消协听取了双方陈述并调查后认为,合同确非孙女士笔迹,代理人王女士作为保险公司的前员工,保险公司对其行为造成的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保险公司本着信誉第一的宗旨、为客户服务的理念,退还孙女士已支付保费2.5万元,并补偿2000元。
凤台县消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详细阅读合同内容,不可轻信口头之言。对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不可敷衍了事,要认真核对。根据相关规定,多数一年期以上的保险产品有10日的“犹豫期”,即在收到合同并书面签字起的10日内,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保费全部退还,所以如非自己所要险种,应及时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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