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新规让消费者有利
梁洪:这次征求意见稿有什么亮点?王俊棉:这次修改的亮点是扩大了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把原来14条免赔责任纳入了保险责任范围。比如在之前,如果驾驶证不在有效期内,保险公司完全有理由拒赔。
现在只要你出现保险事故了,保险公司就要进行理赔。还有,如果车辆丢失了,原来若消费者没有行驶本、驾驶本证件,没有车钥匙甚至都可以不赔,现在这一部分也放宽了。保险服务这一部分,本着有利于消费者、保护消费者,把责任进行了扩充。梁洪:有一些消费者质疑——我上了全险,你凭什么不赔我,全险不就是出了问题你全管吗?王俊棉:客户上全险的时候,认为自己买得比较全,并不等于真正全了。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购买自己需要的保险。但其实这就是在赌,万一赢了你就赚了,万一赌输了就不在全险范围内。每个人不可能买进所有的保险条款,一般都捡主要的。消费者首先要买“三者”,因为开车过程中要对对方负责。拿到保险条款,无论怎么忙,最好看一下它保什么,保了几项责任。最后看一下责任免除条款,就像这次讨论14条免除责任是什么,一定要看一下它的释意,稍微看一下,就清楚保的是什么,不保的是什么,最后出了责任大家有据可查。梁洪:有关这个征求意见稿,消费者的意见也并不统一,你是怎么看的?
张耀东:不管怎么讲,有这个征求意见稿是一件好事。最起码这件事对车主、对投保人,会往更有利的方面去发展。我总结来讲,这个征求意见稿最大的问题,是把大家原来发生争议的东西、责任更加明确了,有部分责任让保险公司自行承担了。当然我也注意到有一些声音——保险公司会不会因此而增加保费。这个要看保险公司能不能通过更加合理的经营手段把这个成本消化,而不是将这些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这就跟修改意见稿的初衷相违背了。第二,我们购买保险的过程中,还是要仔细看一看,这是保护自己的武器。此外,还是要安全驾驶,尽量别出险,哪怕损失点自己的保费,也不要麻烦保险公司,这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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