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权益受保护保监会规定卖保险不准忽悠老年人
加强对特定人群的保护、引导银保业务调整、对保险销售全程进行规范,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1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旨在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出台对低收入人群、老年人的保护措施
销售误导一直是保险业的一大顽疾,这一问题在银保渠道表现得更为严重,“存单变保单”、片面夸大受益等现象屡见不鲜。缺乏相关金融知识的老年人往往容易成为被误导的主要对象。
《通知》要求,对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向其销售的产品原则上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产品为主,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由保险公司人工核保,核保中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产品的适合性、投保信息、签名等情况进行复核。
保障类产品比例不低于20%
为引导银保渠道业务结构调整,《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应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各商业银行代理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
仍禁止保险人员驻点销售
为解决商业银行网点部分销售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防止由于片面追求短期收益而引发销售误导,银监会2010年底出手整顿银保市场,叫停保险公司驻点销售。银监会三年前的这一禁令是否会有所松动,一直备受业内关注。《通知》中并未放松“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的限制。
对销售全过程进行规范
延长犹豫期至15个自然日、标明风险提示语、对投诉不得互相推诿……《通知》从保险销售过程的前段、中段和后段,对银保渠道销售行为提出要求,明确保险公司和代理机构哪些行为应该做,哪些行为不应该做。犹豫期的设置旨在为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后留下再考虑的时间,目前执行的犹豫期一直为10天,这次延长至15个自然日。
此次保监会出台的针对老人买保险的相关规定很好的维护了特殊人群的一些权益,赢得了社会的好评,净化了保险的不良之风,对保险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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