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保险经纪人制度建立和完善
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对策
1.加快开放内资市场,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保险经纪市场主体2004年11月,中国保险市场已全面开放。在迎接外资保险经纪公司挑战方面,应加快对内资市场的开放,使有实力的国内大企业和集团进入保险经纪市场,并通过国内保险中介制度的完善,国家政策的扶持等一系列措施,增强竞争力缩小差距。
2.搞好市场定位,明确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各自的职能保险公司应该把重点放在产品开发、费率厘定和资金运用三个方面,从而把一些经营环节让给保险经纪公司来做,加大保险经纪人的发展空间。
3.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保险经纪人的认识
企业要走出误区,真正的接纳保险经纪人,利用保险经纪人的专业特长,强化企业的风险管理、增强自身的保险保障,同时也可以增加保险经纪人的业务量。
4.严格资格认定、等级考试和培训制度,提高保险经纪人的综合素质
许多国家的保险法规中都规定了保险经纪人的资格考试和资格审查制度,以确保保险经纪人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维护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对经纪人的资格管理。例如,英国对保险经纪人的要求相当严格,要取得保险经纪人资格,申请人必须通过资格考试并达到法律规定的实践年限。资格考试内容以英国特需保险学会准会员资格(ACII)考试为基础,其中包括六门核心课程考试和一篇保险经纪专业论文。另外,还要强化保险经纪人的诚信服务意识。使每一个经纪人都重视遵守信用,自觉地诚实地履行契约中的规定,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5.加强保险经纪人的行业自律
应尽快将法人形式的保险经纪人组织起来,成立保险经纪协会,负责保险经纪人的自律管理以及协调保险经纪人与保险监管机关、保险人、投保人等多方面的关系。建立保险经纪人投诉制度,提升保险经纪人的整体形象,增加社会对保险经纪人的信任感。实行保险经纪人登记制度,建立信息档案库,对保险经纪人的职业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并设专门机构接受公众对经纪人的查询和投诉。还可以建立资信评级制度,督促保险经纪公司认真的履行职能。
6.大力促进再保险经纪人的发展
再保险经纪人熟悉市场行情,对保险的管理技术比较内行,他们不仅为保险公司介绍再保险业务、提供保险信息,而且在再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对再保险合同进行管理,继续为分保公司服务,并向再保险接受人及时提供账单并进行估算。另外,再保险业务具有较强的国际性,我国保险业要进入国际市场,利用再保险经纪人就显得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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