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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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没有病假证明不能享受疾病待遇。但在非生产时间患病或受伤, 因路远不能及时到本企业的医疗单位或特约医院治疗而休假在两天以内的, 经工会了解属实, 可以写给病、伤证明, 送交医疗单位补发病、伤假期证明书。
职工日常请零星病假能不能按病假计发待遇?
按照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 劳动保险问题解答》意见,职工日常请零星病假原则上应累计计发病假待遇。但如果计算有困难, 行政愿意按惯例计算也是可以的。
长休病假职工病愈复工时怎样试工和计发待遇?
据劳社部《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 1992 年 6 月 9 日) , 职工患病休假 3 个月以上病愈复工时,可给予 1—3 个月的试工期。试工期间, 全日工作的工资照发;半日工作的, 发给半日工资, 半日按病假待遇。病假由全休改为半休, 后又由半休改为全休的职工, 其半休时间应该两天折合一天与全休的时间合并计算。
长休病假职工复工不久旧病复发怎样享受待遇?
长病职工在试工期间旧病复发再次停止工作进行医疗的,其停止工作医疗的时间, 可以与试工前最后一次停止工作医疗的时间合并计算, 并按病假长短, 享受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如果本单位没有规定试工期, 职工的病本来就没有好, 而是有意要求医生开具复工证明, 提前复工, 以便继续领取病假工资, 结果其上班几天后, 又请病假的, 应将其复工前病休时间与复工后病休时间合并计算。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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